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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汛抗旱值班细则

发布于:2017-04-25

第一条  为加强全校防汛抗旱值班管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依据《福建省防洪条例》、《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汛抗旱有关工作制度》和厦门大学防洪防台风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按照《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防汛抗旱值班起止时间一般从每年41日开始至1015日止。特殊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  值班工作由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值班工作必须坚守“认真负责、及时主动、准确高效”的原则。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应保持全天24小时联系畅通,并能在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校区处理应急事务。

第四条  非汛期遭遇灾害性天气、突发事件等,根据情况安排防汛抗旱应急值班。启动预案应急响应时,必须实行防汛抗旱值班,直至应急响应解除。

第五条  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对擅离职守、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六条  值班人员职责及要求:

(一)熟悉防汛抗旱正常业务,及时了解实时雨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情况。掌握校区防洪、排涝、抗旱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

(二)值班人员要做好上传下达和与各有关单位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并及时全面地将当班期间的气象信息情况、上级指令、所有来电、传真和需要承办的事项,以及当班处理情况、处理结果记录在《防汛值班记录本》上。

(三)当气象台发出台风、暴雨警报和大到暴雨以上强降雨警报时,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带班领导要督促加强值班,做好灾害防范工作。

(四)值班人员要熟悉防汛指挥决策系统设备的操作程序,熟练掌握防汛办公设备的使用方法,在值班期间要加强值班室的安全检查,包括门窗、用电及有关设备的安全检查。

(五)接听或拨打电话要文明礼貌,语言简洁。对来电应在电话铃响五声之内接听。对上级想了解的工作问题要如实回答,如需请示或核实后回答的,要及时请示,及时核实,并尽快回复;接受群众询问要认真负责,耐心细致。

第七条  严禁无关人员擅自进入值班室,聚会、聊天。

第八条  值班人员要加强值班信息管理遵守保密规定,防汛抗旱资料数据未经领导同意,不得随意对外提供;对外宣传或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一律遵照学校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

第九条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洪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详见《厦门大学嘉庚学院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附件2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174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