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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24-01-05

各单位:

       2023-2024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安排好今年寒假期间学校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校历,今年学生寒假为1月20日(星期六)至2月23日(星期五),2月26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24日(星期六)、2月25日(星期日)。

       二、专任教师在完成期末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可于1月27日(星期六)起开始休假,并于2月23日(星期五)起恢复正常上班。寒假期间,专任教师应做好下学期授课准备。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掌握本单位专任教师寒假期间的动态,2月23日(星期五)应召开本单位教职工大会,部署新学期各项工作。

       三、行政职员在征得部门主管同意的前提下,可于2月1日(星期四)至2月20日(星期二)期间休年假,并于2月21日(星期三)起恢复正常上班。

       四、学工部应研究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文娱活动和其他活动,并在寒假期间安排值班。保卫部应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不松懈。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值班。

       五、寒假期间,全体教职工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学工部还应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