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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19-01-03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本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安排好今年寒假期间学校的各项工作,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学生寒假从2019119日(星期六)起至215日(星期五)止,218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16日(星期六)、217日(星期日)。

学校行政职员实行年假制,休假原则上应安排在126日(星期六)至212日(星期二)期间。213(星期三,农历正月初九)起全校行政职员正式上班。

三、学校专任教师可以在圆满完成期末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安排离校的时间,并向本单位主管报告。专任教师应在寒假期间做好下学期授课所需的准备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返校、返厦时间,但不能迟于214日(215日恢复正常上班)。新教师报到时间为214日。

四、全体师生员工均应遵守上述规定,不得提前离校或随意延长假期。确需提前离校或延长假期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五、学工部应研究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文娱活动和其他活动,并在寒假期间安排值班。保卫部应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不松懈。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值班。

六、教学单位、各部门应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件发生。

以上各项,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确保学校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寒假。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19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