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本学年寒假即将来临,为了安排好今年寒假期间学校的各项工作,现将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学生寒假从2019年1月19日(星期六)起至2月15日(星期五)止,2月18日(星期一)起正式上课。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日)。
二、学校行政职员实行年假制,休假原则上应安排在1月26日(星期六)至2月12日(星期二)期间。2月13日(星期三,农历正月初九)起全校行政职员正式上班。
三、学校专任教师可以在圆满完成期末各项任务的基础上,安排离校的时间,并向本单位主管报告。专任教师应在寒假期间做好下学期授课所需的准备工作,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返校、返厦时间,但不能迟于2月14日(2月15日恢复正常上班)。新教师报到时间为2月14日。
四、全体师生员工均应遵守上述规定,不得提前离校或随意延长假期。确需提前离校或延长假期者,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五、学工部应研究安排好寒假留校学生文娱活动和其他活动,并在寒假期间安排值班。保卫部应做好值班工作,确保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不松懈。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决定是否安排值班。
六、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应继续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严防火灾、盗窃、泄密等事件发生。
以上各项,请各教学单位、各部门妥善安排,确保学校度过一个安全、稳定的寒假。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19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