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申请须知:
1.申请对象仅限各单位邀请来访的人员。
2.应有相应的经费支出项目,无经费支出项目的住宿申请需报请校领导批准。
3.邮件发送办公室邮箱,并抄送郑瑞麟。
4.经费项目包含且不限于专项批复经费、主管公关活动经费、学术活动经费、学生活动经费。
点击下载: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术交流中心住宿申请表.xlsx
Copyright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办公室 since 2018,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方式:0596-6288506,0596-6288214(传真),g-office@xuj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