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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于:2022-12-16

各单位: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2-2023学年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自20221213日起已经陆续有序离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学生报到注册时间为:2023211日(星期六)、212日(星期日)。

二、专任教师自20221219日(星期一)起可以不到校上班,但应按要求继续完成本学期工作任务,并于2023210日(星期五)起恢复到校上班。各单位应于210日(星期五)召开教职工大会,部署新学期各项工作。

三、行政职员的休假时间由部门主管根据部门工作需要和个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原则上安排在1231日(星期六)至27日(星期二)期间。行政部门全员恢复正常上班为28日(星期三)。

四、寒假期间,全体师生应自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果出现涉疫情况务必及时报告,按要求采取措施。

五、下学期开学时间及相关工作安排,如遇特殊情况需作调整,将另行通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2022年12月16日